54、宝物(2/2)
……不是这样的。
程斯气极,顺了个戒尺,让她伸出手心,狠狠打了一下。
她十几年呆的地方实在是太狭隘了。狭隘得她都不知道,还能有别的选择,不用受到旁人的掣肘。
他的心情很好,不止是今夜。
她是他的唯一。
程斯越愤怒,越意识到:
但猫猫狗狗会碰到好心人,程斯经常会给它们买火腿肠。
我要回家了,不然我老婆发现我偷偷出来上网就惨了!
“……蠢货。”他第一次对她说了重话。
但她在学他。
很长一段时间程斯是没有“家”的。程渝在读书,法定节假日他都不配经常回去看她,因为她要学习,见面太浪费时间了。
程斯不忍心看程渝永永远远地被锁在这个小镇,她应该在更自由更宽阔的天地撒欢,哪怕,她不愿意跑。
“……结婚能收十五万彩礼,比学校给的多。哥哥能出个首付。”
程渝摆手,被程斯抓着,从掌心开始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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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程斯毕业工作了,程渝也上了高中。
他孤零零的,和网吧周围经常来讨食的流浪猫狗是同类。
在程渝踏入那个小超市前,程斯把她抓了回去。
“工作了再说。”程斯说,“现在这样就很好了,网吧比起电脑,也花不了多少钱。”
高中是她最难管的时刻,别的小孩叛逆期在十三四岁,她拖到十六岁,倔强地和他说,不要读书了。
程斯当即追了出去。
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所有努力。是为了她不再活成被人凝视的商品。她有选择的权利,他会兜住一切,无论需要什么样的代价。
他自己却很久很久都没有胃口,饿了就随便吃一点,泡面、冷掉的馒头、快过期的面包,什么都好。
好困啊回家睡觉了,年纪大了熬不动了。
是他唯一不舍得……她吃苦、落泪的人。
我妈要我回家吃饭了!
“你才不可理喻!”他气得发抖,“程渝你怎么可以说这种话?”
她那会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比他更需要好好花钱吃饭。
这里还停留在他离开前的规矩,女人是货物,能换彩礼,实打实的钱。
掌心一下充血红了,程渝睁大眼睛,她说,“程斯你不可理喻!”
他千挑万选地买了个漂亮的银手环,又找到附近的银行,给程渝的学生卡,汇了八百块钱。
他得到了她的戒指,意味着……在这个角落,完全安全,他不会被驱赶,也有人愿意留在这里,等他回家。
他只能去找一些一个人能干的事情做。比如去网吧,但网吧也不能常待,人们会在交谈中透露——
“……趁年轻生几个小孩,恢复快,以后看不出来。”
她什么都不懂。
p; “要不要乖孙子给你舔舔,嗯?”
超市是小镇特有的牌子,老板很有钱,还有个智障的儿子,和程渝差不多大。
所有的钱币,不过是个数字。她不是能用数字衡量的宝物。
他记得雨落在自己身上,好冷好冷,冷得刺骨、生寒,快把他的脊梁压碎。
她瞪着他,气鼓鼓地哭了,转头走入雨幕,好像他真是全世界最不尊重她的想法的人。
家啊,多幸福的词。
一瞬间,他全身发冷……是有人跟她说了,她能用自己的未来换取他更好的未来,程渝是愿意换的,同样的条件,程斯也是愿意换的——在无知的前提。
“你要不要考虑换个好点的电脑?”黎锦骁问,“这样也不用天天去网吧了。”
他没有第一时间把她抓回来,而是一直跟着,来到了一家……超市前。
去网吧也不全是打游戏,自己的电脑配置很一般,不一定能跑得起项目,只能花更多时间去网吧里补。
最后黎锦骁受不了,他换了新电脑,把原来旧的那台,给了程斯,要了他三千块——当时他们有些门路,代写作业,赚到这个数字,不过是时间问题。
此时,程斯会有一点点羡慕。
他不回去户主写着他名字的户籍地址,那个被称为家人的人,她好像并不需要他。
她浅显地……只看到那十万块钱,超越这个金额的,都是巨资。
好在努力是有用的,他进了一个不错的小团体,导师包括组里的所有人都愿意带着他一起做项目,程斯终于赚到了第一桶金。